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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颁布输配电价定价办法

2017-01-11 10:52:46 中国新闻网
 资料图:此座24小时不间断熔盐塔式光热发电站单面定日镜反射面积为115平方米,整个光场总反射面积可达17.5万平方米。 杨艳敏 摄 资料图:此座24小时不间断熔盐塔式光热发电站单面定日镜反射面积为115平方米,整个光场总反射面积可达17.5万平方米。 杨艳敏 摄

中新社北京1月4日电 (记者 周锐)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日透露,该机构已颁布《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针对超大网络型自然垄断电网行业的定价办法。

国家发改委表示,这一办法的出台,加上此前已颁布的《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标志着中国已初步建立起科学、规范、透明的电网输配电价监管框架体系,对电网企业的监管进入制度化监管的新阶段。

办法明确要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办法规定,以提供输配电服务相关的资产、成本为基础,确定电网企业输配电业务准许收入,并分电压等级、分用户类别核定输配电价,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既要确保电网企业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又要使输配电价合理反映输配电成本,以尽可能低的价格提供优质的输配电服务。

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办法既明确规定了折旧费、运行维护费、有效资产、准许收益率等指标的核定原则和具体标准,又明确规定了不得计入输配电价定价范围的成本费用、资产,还规定了分电压等级、分用户类别输配电价的计算办法,提出了妥善处理政策性交叉补贴的初步思路。

办法还创新性地引入激励性管制理念,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如要求实行费率上限管控,材料费、修理费、其他费用等高出上限部分不计入输配电价;强化投资约束机制,电网投资与电量增长、负荷增长、供电可靠性不匹配的成本费用暂不予纳入输配电价,抑制电网过度投资。

国家发改委透露,在制定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过程中,官方一方面深入总结了前期深圳电网和蒙西、宁夏、安徽、湖北、云南、贵州等省级电网试点的经验,通过边试点、边改革,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办法;另一方面,充分借鉴了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对电网企业监管的经验,多次与美国、英国输配电价监管机构进行交流探讨。

国家发改委透露,根据办法的主要内容,该机构正在指导相关省级主管部门测算2016年3月启动的12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近期将陆续向社会公布。剩余14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正在进行成本监审,2017年上半年将依据办法制定输配电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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