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零号湾新质领航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
根据《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基金子基金公开遴选细则》(附件一)等相关要求,闵行区设立了上海大零号湾新质领航基金(简称“新质领航基金”)。该基金旨在进一步加强金融赋能科创产业的功能,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服务闵行区产业升级。根据上海闵行金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闵金投公司”)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新质领航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料图)
一、上海大零号湾新质领航基金拟投资的子基金,包括新发起设立的子基金(简称“新设子基金”)和以增资入伙方式参股已设立的基金(简称“参股子基金”)两种形式。
二、上海大零号湾新质领航基金拟投资的子基金原则上应为闵行区内的股权直投基金。子基金应聚焦航天航空、生物医药、先进能源装备及绿色低碳等符合闵行区“3+3+3”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项目投资,以“基金+基地+场景+赋能”的模式,服务重大战略任务实施。具体要求参见《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基金子基金公开遴选细则》(附件一)。
三、请申报管理机构按照《上海大零号湾新质领航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清单》(附件二)的要求,严格参照规定的格式、形式完成子基金遴选信息递交、申报材料编制并寄送相关材料(首批申报受理时间截止至2025年10月31日17:00)。子基金将按照《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基金子基金公开遴选细则》的具体要求进行遴选。
四、闵金投公司授权委托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作为本次遴选工作的唯一第三方申报代理机构。除此之外,闵金投公司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和单位以任何形式参与遴选申报工作,也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的推荐。
联系电话(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海闵行金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021-54321106、13524660721基金管理部 何老师
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17740886460 应律师、15021012039 王老师
纸质文件邮寄或递交至: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15号静安嘉里中心办公楼1座9楼,应晓晨,17740886460
电子文件发送至:
Project_xzlhfund@tongshang.com
附件一:《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基金子基金公开遴选细则》
附件二:《上海大零号湾新质领航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清单》
上海闵行金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点击获取更多LP资讯
https://www.pedaily.cn/s104/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510/555809.shtml
豫狐网络 版权所有
声明: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转载、摘编、复制请注明文章出处!
联系我们:920 891 263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