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7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212,757,369.16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分配利润。
现拟定 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 239,2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7.5 元 ( 含 税 ) , 共 计 分 配 现 金
润的 78.7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利润分配股本
基数变动,将按照每 10 股派现金 7.5 元(含税)的比例不变确定分配现金总金
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
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
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
不影响公司每股收益,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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