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事宜的通告》,通告指出,自2023年5月1日起,本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本市工伤保险费率不做调整,继续按现行费率执行。
标签:
豫狐网络 版权所有
声明: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转载、摘编、复制请注明文章出处!
豫ICP备17019456号-2
联系我们:52 78 229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