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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8日,某公司施工人员在进行旧城提质改造电焊施工过程中,将氧焊火星掉入万某的103室房屋阳台引燃起火,经衡阳市蒸湘区消防救援大队认定,起火原因为现场施工氧焊火星掉落至一楼阳台内引发火灾,造成空调外机、洗衣机、家具等财产毁损。火灾发生后,某公司为万某进行了部分装修修复,但双方对损害金额产生分歧酿成纠纷诉至蒸湘法院。(衡阳新闻网记者 唐家华整理)
法院判决:某公司赔偿万某财产损失30000元;并对万某涉案103室房屋全屋刷漆一次、安装客厅大灯、部分开关。
法官说法: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记者手记:星星之火可燎原也可毁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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