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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省政府网站“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消息,有网民2月17日在留言,举报杭州师范大学教授石某性骚扰、学术欺骗和滥用职权等行为。
杭州市教育局2月24日回复称,该局非该校主管部门,转学校回复如下:
收到反映后,学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系学校相关部门、学院调查处理。2023年2月18日-2月19日,学校信访办李老师、文传学院党委副书记周老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副书记应老师多次与学生通过面谈、电话等方式沟通交谈。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与石某老师进行了沟通交谈。
经调查,石某在与学生日常交流过程中确实存在言行不当情况,造成学生不适。
2月22日下午,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关于石某老师言行不当问题的处理,明确以下对石某的处理建议:
给予石某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公开道歉;暂停课一个月,作深刻反省;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等方面的资格,执行期为24个月。
会议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切实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对石某老师进行师德师风再教育,举一反三,严格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杭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对石某介绍称:副教授,山东青岛人,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文学博士后,硕士生导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马克思主义美学研究》编辑部副主任,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多次荣获教学优秀、科研优秀、育人优秀。硕士、博士毕业于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曾在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和浙江大学当代马克思主义美学研究中心从事博士后工作。在《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浙江社会科学》《理论探讨》等刊物发表文章四十余篇。已出版合著3部。已主持省重点课题1项,省重大课题子课题1项,浙江大学当代马克思主义美学研究中心课题1项,杭州师范大学党建课题2项。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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